在每年都会有一大批的企业在申请高新项目,我们都知道申报高新企业需要用到知识产权技术。但是专利技术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是比较难研究的出来,有时候一个企业就拥有几件知识产权而已,有一些企业甚至没有专利。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到外面购买专利证书啦!不过很多企业都不知道同样的知识产权会不会有试用次数限制?
申请高新企业需要两类知识产权,第一类就是我们常说的发明专利技术与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第二类是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按照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规则显示,第一类的知识产权技术可以随意使用,不限制使用次数。但是第二类的知识产权却是有规定限制,只能使用一次。
比如说A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技术1项、实用专利技术5项、软件著作5项,但是该公司在18年的是已经使用过这些技术申请高新企业。但是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在19年的时候也想要申请高新企业,不过子公司手上没有专利,想要继续使用A公司的专利技术申请。这时候我们要注意了。A公司的发明专利技术可以继续使用作为知识产权评价,但是其他的第二类的知识产权不能继续作为知识产权评。同时还要注意,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使用。
高新技术
为什么会用这样的规定呢?其实主要还是因为这两类知识产权申请时间、难度、质量不一样,第一类知识产权申请难度要比第二类申请难度大得多,在时间上第一类的申请时间往往是第一类申请时间的一倍以上或者更远,而且第一类的知识产权质量要比第二类的知识产权质量要高的多。